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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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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为闽侯县政府直属独资国有企业,成立于2020年8月28日,注册资本5亿元,集团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集团下辖6个全资子公司及2个参股子公司。现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向社会招聘5名人才充实相关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如下: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五)其他条件

1.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身份证所载出生日期在1987年7月14日(含14日,下同)至2005年7月13日(含13日,下同)期间出生。

2.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取得。持境外学历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相关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等能作为学历教育专业来报考此次岗位,但必须符合学历证书、学信网认证要求。

4.考生所取得的其他各项认定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14日前取得。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专业范围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2),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hx.kaowu.cn/)、中国海峡人才网、“福建考试评价”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hx.kaow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上传文件时按序合成一份PDF文件):

(1)毕业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与岗位条件设置相关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注: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截止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审核截止至7月24日18:00,申诉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30(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hx.kaowu.cn/),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间待通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保持通畅。招聘全流程中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开考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开考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将对所有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真实、有效性,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所有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照考录比3:1确定入围人选,如入围人选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考录比3:1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权重、面试成绩占50%权重,加总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5.考试流程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下一环节资格,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从前一环节符合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如有时间或地点变动等其他未尽事宜,如上级或相关部门要求发生变化等,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比1:1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开展。

(三)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依次递补。

(五)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招聘人选在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上公示7个自然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次考试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请关注“福建考试评价”微信公众号和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hx.kaowu.cn),并留意相关短信通知。

(四)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相关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考试咨询电话:0591-87383008。

报考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86-528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

以上公告内容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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