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侯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闽侯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前身为闽侯县粮食收储公司,于1998年成立,1999年经县政府报市政府批准改名为闽侯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购销、存储、调拨、轮换及相关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国有独资、独立核算的政策性粮食企业,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粮油库存管理资格资质。公司内设仓储部、购销部、财统部、办公室、检验室,下辖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枕峰直属库两个直属库。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员需求状况,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离职或调动的各类在职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2年08月31日为截止日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08月31日(不含08月31日)至2004年08月31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2年08月31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08月31日前取得。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1日。
(4)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2年08月31日前取得。因疫情影响,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5.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6.根据工作需要,需服从公司岗位调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需求及招聘人数等要求见《2022年闽侯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
注: 根据《2022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等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中国海峡人才网、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hx.kaowu.cn)等平台公开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12:00—9月12日12: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电子版附件(扫描件)包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上述网站(http://hx.kaowu.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17:00(受理时间:8:30~11:30,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5)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上述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6)上述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时间安排
2022年08月31日:在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等网站发布招考信息。
2022年08月31日~09月12日:报考人员报名。
2022年09月01日~09月12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线上审核(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函打印件和部分相关岗位证明材料供审核),确定通过初审人员。
2022年09月17日(暂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2年09月20日~09月21日(暂定):线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面试。复审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09月25日(暂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后续体检等事宜根据招聘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分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各岗位参加考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成绩单独计算,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否则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考试报名网站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x.kaowu.cn)的相关通知。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1.为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前,需现场测量体温,体温异常(≥37.3℃)者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面试。
2.应试人员应遵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福建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核验通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应试人员应自行携带口罩,进入考场时提交《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根据当下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考试报到时,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检测报告单为阳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该要求后续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3.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核比例,根据其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拟录取考生须提供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含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及公章)等个人鉴定材料。
体检报告由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闽侯县医院体检获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1.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如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试用期签订手续,公司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所聘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同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
3.新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次考试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请关注“福建考试评价”微信公众号,并留意相关讯息通知。
4.岗位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91-22982516;考试报名相关问题咨询及申诉电话:0591-88208206;报考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86-5286;电子邮箱:hxrccp@163.com。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5.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使用。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闽侯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附件1:2022年闽侯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考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docx
闽侯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