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崇武古城风景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惠安县户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最低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毕业证书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名者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4)现役军人;(5)在读非应
届毕业生;(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登录报名网站hx.kaowu.cn,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至惠安县体育中心103室(惠安县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00-2023年12月22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8:00—11:30,14:30—17:00)。
补充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16:0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3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惠安县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资格初审。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现场报名人
员于面试当天领取)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四)资格复核
由惠安县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入围考生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复核材料: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附件2)、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人及以上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学历相同,则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录取;若以上情况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
手续。
2.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由惠安县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泉州惠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考核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如新录用人员在入职6个月内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时,由用人、用工单位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泉州惠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标准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以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等相应的处理。
1.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考生可咨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工作部。咨询电话:0595-87379200;
2.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惠安县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咨询电话:15392177519;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须按各招聘岗位要求,及时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六)未尽事宜由泉州惠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惠安县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惠安县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