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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1-10-19

    公司简介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闽侯县管国有企业,成立于2020年3月。公司经营范围:交通、市政、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及县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和监管等。现有全资子公司一个(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合资子公司一个(福州市首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龄上限详见《2021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1年10月1日为截止日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1年10月1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0月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

    (4)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1年10月1日前取得。因疫情影响,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5.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 1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中国海峡人才网、“福建考试测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和方式:报考者应在2021年10月19日10:00~2021年10月25日17:00。登录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x.kaowu.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版附件。电子版附件包含: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附件2《学历承诺书》)

    (3)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涉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含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及公章)扫描件;

    (5)个别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6)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7)报名简历表(附件4)word版及扫描件。

    平台将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未上传相应电子附件材料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登录福建省评价中心招考报名平台(hx.kaowu.cn),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时间待通知。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1.开考条件:原则上面试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若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招聘单位按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开考。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及录取条件: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考核比例,根据其面试成绩(1、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1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2、参加面试人数小于3:1比例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予聘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发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岗位的情形时,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后3名以内进行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场相关注意事项:

    (1)进入考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此次考试相关用具,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置于关闭状态或静音状态,并放到指定位置,保持考场安静。

    (2)为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前,需现场测量体温,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面试。

    (3)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考生需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完成实名认证,通过首页“八闽健康码”进入服务,随后点击“去生成”即可实时生成二维码,二维码颜色为绿色,表示该居民健康状况核验通过,允许进入考场;二维码颜色为橙色或红色,表示该居民健康状况核验不通过,无法进入考场)。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于面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工作由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为自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工作地点: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点于闽侯县国资大厦第17-18层;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于闽侯县竹岐乡春风村316国道及福银高速西南侧永宏沥青搅拌站内的临时办公场所。

    5.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使用。本公告解释权归属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七、联系方式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189658(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30~5:00);

    报考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86-5286;

    考试时间安排等问题咨询电话:0591-88208217;

    电子邮箱地址:hxrccp@163.com。


    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学历承诺书.docx

    附件3)应聘承诺书.docx

    附件4)报名简历表.docx

    附件5)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6)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docx